科技查新委托
查新项目委托人应实事求是地向铁路科技查新办公室提供与查新内容相关的、较详细的查新项目技术资料,资料应能够完整地反映项目的研究范围、研究方法、实现的功能、达到的技术指标、项目的创新点等内容。并依次列出查新项目的各个查新点。国际查新项目应列出国外文献中通用的英文关键词。对不能提供完整的查新技术资料的,铁路科技查新办公室不予受理。对两个及以上技术方面的项目,不得作为一个查新项目申请,应按照技术内容分别提出查新申请,分别订立查新合同。委托人可当面填写或网上发送查新委托单向本查新中心提出委托请求。委托查新要求确认无疑后的10个工作日(节假日不计)内完成项目查新,并提交查新报告。若委托人拟提前索取查新报告,可办理加急。本查新中心每个工作日均有人员接待用户和收发电子邮件。
科技查新项目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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