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站指南

发布时间:2011-12-29   阅读次数:8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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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站指南

进站指南说明
为了加速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水平的年轻科技人才和新的学术带头人,我国于1985年7月开始实行博士后制度。目前的博士后制度是指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在站内从事一定时期(一般为2年)科学研究工作的制度。
申请人资格
申请做博士后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年龄在四十周岁以下。
注: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现役军人,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须征得有关单位同意。在职人员不得申请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选拔办法
1.流动站联系人将所收到的申请进站材料送相关单位或申请者选定的指导教师审阅,并提出意见;
2.院、所或相关单位的学术委员会委员审阅申请者的有关材料,确定面试人员。
3.院、所或相关单位的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对进站候选人的思想品德、学术水平、身体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然后确定申报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提交的进站申请材料
(1)博士后进站审核表:一式3份
(2)博士后进站申请表:一式3份
(3)2位专家的推荐信:各一式3份
(4)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学术部门考核意见表:一式3份
(5)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博士后进站工作协议书:一式4份
说明:①前4个表请到中国博士后网站下载,第5个表在我院网站下载。②上面所说的每份表格所涉及的盖章处均需加盖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公章,不能复印;须签字的地方要本人手签,不能打印。
(6)身份证复印件:1份
(7)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须加盖博士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办公章):1份
(8)本年度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1份
(9)有关申请人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①已婚人士的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的复印件;
②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现役军人,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部队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其脱产做博士后的书面证明材料。对出站后可以自主选择工作的人员,还须由上述部门出具可自主选择工作的书面证明材料;
③辞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辞职的证明或原单位同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的《辞职证明书》(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的京外事业单位,可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出具);
④转业(复员)军人须提供军官转业证(复员证),或是原军队单位师以上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转业(复员)的证明,或是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的转业(复员)批函;
⑤留学归来人员另须提交我驻外使馆教育处提供的证明信。
审批程序
1.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随时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各研究所或相关单位确定博士后人选及进站时间后,博士后申请人应提前在进站前的一个月,将进站的全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研究生部;
2.博士后管理人员将按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规定,严格审核申请进站人员的相关材料;
3.报送主管领导审核;
4.报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审核,办理进站批件。
申请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1.办理进出站手续请使用中国博士后网站在线生成下载打印的纸介材料(进站:博士后进站申请表,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每页右下角有验证码)。
2.办理进站手续时,所在单位无人事权限的在职人员及个人在人才服务机构保存人事档案的人员,需由人才服务机构填写《博士后进站审核表》“一、申请人当前身份”第3栏或另附证明,不需提供单位与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人事代理协议书》。
3.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如当时还没有拿到博士学位证书,可以请学位授予单位的学术部门为其出具书面材料,以证明申请人确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当申请人拿到博士学位证书后,应及时将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补上。
4.留学博士申请回国做博士后,应有一位国外的导师或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教授、专家)作为其推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