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6   阅读次数:46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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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科学技术部科技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中心)是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科技人才理论、政策和发展状况研究,科技人才专项组织实施,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科技管理人才管理服务等工作,推进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2.具有北京市户口,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合格标准要求,能适应较快的工作节奏和较强的工作压力。

4.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特别是文字表达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二)岗位具体条件

要求长期从事科技政策和战略、人力资源管理、科技管理等相关研究实践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和管理实践经验。其中: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名

要求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具有相关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优先。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名

要求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具有相关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优先。

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在科技部网站(www.most.cn)、人才中心网站(www.italents.cn)上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2.自愿报名。应聘人员须于2017年10月31日17时前登录人才中心网站(www.italents.cn)在线报名(右上角点击“加入我们”),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相关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户口卡及2寸免冠照片等电子版)。

3.资格审查。人才中心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4.考试(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综合分析、业务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和外语水平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组织管理、口头表达和岗位适应能力等。考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等将在科技部和人才中心网站上公布。人才中心原则上按1:5的比例组织面试。面试时,需提交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等原件及1份复印件。

5.考察。科技人才中心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6.体检。通过考察人员将统一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

7.公示。人才中心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科技部网站和人才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8.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时限要求在人才中心网站在线报名,填报上传相关信息,截止日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恕不接待来访。

2.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自理。

3.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科技部网站和人才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笔试或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鲁艺、明正杰

联系电话:010-68598260、68598130

电子邮箱:zhaopin@sttc.net.cn

科技部人才中心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