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放开地方铁路运价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09日  阅读次数: 100   新闻来源:河南经济报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深化我省地方铁路运价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我省日前放开地方铁路(含城际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旅客票价和货运价格,由地方铁路运输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确定。鼓励地方铁路大宗货物运输由双方协商定价。

《通知》要求,地方铁路运输企业应该认真贯彻价格法、铁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客货运价内部管理机制,自觉规范定价行为,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制定或调整客货运输价格时,应提前30天对外公布,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必须坚持旅客或货主自愿原则,不得强行服务、强制收费。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年内,我省地方铁路客货运价不得超过现行的旅客票价、货运运价率水平。

此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的伤残军人、人民警察,符合《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规定条件的学生,继续分别按照现行规定幅度实行票价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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